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总投资20144.46万元。
云县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县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国资100.0% 自筹0.0% 贷款0.0% 外资0.0%
建设规模:(一)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城镇镇区污水处理厂(站)外污水收集管网、厂内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必要的附属建筑物。污水收集系统:新建污水管网61.97km,设置检查井1738座;污水处理系统:新建MSC-MB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座(9台),其中,200m³/d2台,275m³/d1台,300m³/d6台;新建处理规模为2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二)垃圾收集压缩转运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云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新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体、转运车辆、7座垃圾压缩转运站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01-22 09:00
备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2、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应收取保证金:¥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收取保证金为:¥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900202400437001001
标段名称:云县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2-0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2-18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1(市本级)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0144.4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一)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城镇镇区污水处理厂(站)外污水收集管网、厂内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必要的附属建筑物。污水收集系统:新建污水管网61.97km,设置检查井1738座;污水处理系统:新建MSC-MB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座(9台),其中,200m³/d2台,275m³/d 1台,300m³/d6台;新建处理规模为2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
(二)垃圾收集压缩转运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云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新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体、转运车辆、7座垃圾压缩转运站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正常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类或环保工程类相关专业)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本条“(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的规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及环境类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环保工程类或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安全负责人要求:具备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专职安全员)及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任职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安全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表”的要求。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近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月份要求为8月,9月,10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本项目业绩不作要求。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2-18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