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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关于促进新型储能积极健康发展的通知》

2025-01-03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90

  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积极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功能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通知》首先明确目标:力争到2027年底,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500万千瓦,其中成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为此,将在引导各类新型储能科学布局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其中,成都负荷中心新增项目重点布局在成都电网南部区域,其次布局在成都电网东部区域,紧邻成都的其他市梯次补充。德阳、绵阳、乐山、宜宾等电力负荷增长快、系统调节需求强的其他区域,因地制宜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
 
  《通知》提到,单独开发的新能源项目按要求配储,鼓励其他新能源项目合理配储。对配置新型储能(含租赁)不低于装机容量10%、时长2小时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适当倾斜支持保障利用小时数。2023年7月20日后核准或备案的单独开发的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未按要求配储、或配储容量不满足要求的新能源项目,鼓励通过租赁方式配储,租赁合同可作为新能源配储容量和项目并网的依据,租赁协议不短于3年。本通知印发后核准、备案的装机容量不高于10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以单个项目计),原则上通过租赁方式配置新型储能。
 
  《通知》支持电网侧、用户侧新型储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充电时作为用户参与常规直购交易;放电时,电网侧新型储能放电电量参照省内燃煤火电方式参与市场交易。推动新型储能参与需求侧响应、辅助服务市场,获取需求侧响应补偿和辅助服务费用。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以市场化机制推动新型储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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