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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亿!江苏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扩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EPCO总承包招标

2025-02-21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20

  2025年2月20日,江苏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扩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本工程设招标估算价:总金额为19950万元。
 
  公告如下:
 
  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扩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扩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滨政服投资(2025)26号批准建设,立项主体为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扩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滨海县S328省道南侧,阜东路东侧及港城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域。
 
  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6.6亩,建筑面积约6200平方米。项目拟分期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具体内容为:一期工程对污水厂进行改扩建,对污水厂现状处理规模4.5万吨/日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池及高效沉淀池进行提升改造,改造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电间等配套设施用房;扩建污水厂规模3.6万吨/日,新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多级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及中间提升泵房、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消毒接触池及巴氏计量槽、加药间、加氯间(现状改造)、生物除臭滤池、相关配套设施用房以及对污水厂进行改扩建工程和扩建污水厂运营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3.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设计须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招标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符合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及招标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材料及设备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及招标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运营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运营时间:3年。
 
  5.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前期报建、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运营等全部工作,还包括承包人为发包人完成从进场开工至验收资料报送城建档案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涉及该项目除招标代理、监理、审计、工程质量检测外的所有报批报建、报规及专项和备案类评价等一切手续,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主要内容如下:
 
  5.1设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拆分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图纸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施工图设计包含本工程所涉及的工程施工图及各相关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包括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分部分项验收及交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5.2施工招标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办公及生活用房、道路破除、开挖沟槽、管网及设施的施工安装、回填、道路施工、绿化恢复等,以及以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移交、档案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以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
 
  5.3材料及设备采购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滨海县城北片区污水管网一期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等采购。
 
  5.4手续协助办理(包含但不限于):
 
  (1)前期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协助办理: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设计报批报建、图纸审查、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环保、规划国土、住建、城管、施工许可配合办理、供水及供电的报批等。
 
  (2)验收、交付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外接水、外接电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
 
  5.5竣工交付: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配合招标人归档,并取得档案室出具的档案接收证明文件。
 
  5.6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5.7项目运营:对污水厂进行改扩建工程和扩建污水厂运营等服务内容,具体以发包人要求,运营部分单独结算(具体内容详见运营协议)。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运营方按照《污水处理服务费委托运营协议》履运营职责行。
 
  5.8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运营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环保、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招标人保留对所建设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分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要求。同时,中标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完成对项目施工管理,须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有环镜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 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环保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处理能力达1万吨/日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造价额达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
 
  业绩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从2024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注:本工程除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负责人(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人员,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现场管理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的正式员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
 
  原标题:1.995亿!江苏滨海县港城污水处理厂扩能提升改造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EPCO总承包招标
附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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