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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云南元江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发电技改BOT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

2024-12-24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3

  2024年12月23日,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发电技改BOT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发布。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发电技改BOT项目总投资12831.91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200吨/日,建设1台日处理规模200吨的机械炉排炉,配置1台5MW汽轮机+1台5MW发电机及辅助设施。
 
  公告如下:
 
  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发电技改BOT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元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发电技改BOT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41001030186275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1x200t/d机械炉排炉+1x5MW抽凝式汽轮机+1x5MW发电机组。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本项目红线外1米以内的全部生产系统及其配套辅助系统为EPC总承包工程,其中:
 
  (1)红线外电力接入系统;
 
  (2)调试需用生熟石灰、螯合剂、活性炭、全厂化学药品药剂(不包括渗滤液和化水调试至出合格水)、吨袋以及燃料等消耗性材料;
 
  (3)机修设备(包括车床、刨床、铣床、钻床等)及生产工器具;
 
  (4)综合楼办公 及生活电器家具;
 
  (5)红线外网络接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元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1米以内垃圾焚烧发电的生产系统及其配套辅助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含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修补缺陷,配合完成消防验收、特种设备的相关手续及备案、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结算等工作;配合完成地方质检、电力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手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等相 关手续的办理。
 
  设计:红线内所有生产工艺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全部工艺系统及土建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均为承包人的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各类设计专篇(包括但不限于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和碳排放评价专项报告、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等文件编制及审批)、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等工作。
 
  其他设计工作包括:厂外道路与厂内道路的接口;负责临时施工用电改保安电源的改造;电力接入系统终端塔至厂内配电室的线路及电力设施等的设计;本项目范围内专业分包单位设计图纸的复核工作,设计院需出具正式盖章的结论性报告。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派驻现场设计工不少于1名。
 
  2、设备、材料采购:本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含大件设备场外倒运)、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包括甲供材料及设备)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3、施工:承担本项目红线外1米内所有,包括不限于工程的所有土建新建、拆除改造及装饰装修施工、设备安装工作、施工临时用电电源改造、厂区内原有部分设备拆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厂区内。
 
  九、工期要求:工程计划2025年1月20日开工建设,2025年9月30日前项目机组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总工期253日历天。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设计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时,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对应设计工作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或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时,施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对应施工工作且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2023年11月1日(含)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2023年11月1日(含)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本项目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2023年11月1日(含)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本项目投标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上述人员不能重复)。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此条“共同投标”不属 于同时投标,是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2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达到招标公告“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且须由满足招标公告“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中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两个,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业务: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投标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6.3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中“至今”指“至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到2024年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五、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20000.0元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开发布。
 
  原标题:中节能云南元江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发电技改BOT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
附件: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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