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关于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关于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2025-04-21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便捷化,按照《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根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的试点单位情况,经审核,我部建立了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二批),现予印发(名单附后)。同时,终止《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中安徽天畅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试点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4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News-46929.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