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关于取消晋江上游流域(永春西部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增效发展EOD模式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中标人资格的公告》。公告明确,根据政策性银行对融资主体负债率标准,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符合融资主体要求,招标人决定取消本项目的中标人资格。
据悉,晋江上游流域(永春西部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增效发展EOD模式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于2023年11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2月6日中标,中标单位为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穿透数据显示,永春县金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为永春县财政局全资子公司。时隔一年后宣布终止,着实让人意外。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近期还刚刚经过省级专家团队的细致评审,成功纳入了福建省环保金融项目库。
招标文件显示,晋江上游流域(永春西部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增效发展EOD模式项目总投资20.46亿元,主要包括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类、产业发展类两大类,聚焦晋江上游流域水环境治理,采用保护与发展协同的新策略,实施山水林田一体化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永春生态屏障。同时,依托永春自然生态,项目联动“生态治理”与“生态价值转化”,整合特色农业、茶叶深加工、数字农业、文旅及生态旅游、资源化循环等绿色产业,通过生态环境与关联产业项目的一体化实施,以产业收益反哺环境治理,实现生态环境与资源承载力、产业竞争力的同步提升,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永春模式”。
图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