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后,上海周边开始严打建筑垃圾非法转移类案件。
1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十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领域),一共有5个,其中3个都与上海的建筑垃圾有关。生态环境部表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区域合作,加强联合监管,坚持追根溯源,深挖扩面,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执法监管能力,整治了一批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和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问题,化解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江苏省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和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等查办的5个典型案例,并对上述办案部门提出表扬。
1 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四个月不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200余万元
建筑垃圾非法跨省转移,省际交界区域是“重灾区”。今年4月3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对嘉定区江桥镇JDP0-0402单元42-07号地块项目建筑工地开展现场检查,由于该工地处于上海市与外省市的交界地带,所以建筑垃圾跨省转移案件时有发生。
通过反复甄别工地进出口和周边出入上海市主要高速路口的监控录像,执法总队发现,某外省车牌的运输车辆多次于凌晨从工地运出泥浆,驶离上海,1至2个小时后又返回上海市。随后,经过调查询问和资料核对,执法总队确认了桩基施工方未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于2024年1月至3月非法转移600立方米施工泥浆至江苏省昆山市的违法事实。最终,这家公司被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0.7万元。
过去,建筑垃圾非法跨省转移管理不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联动。据《中国环境报》报道,2023年6月以来,江苏省昆山市共向上海市移交建筑垃圾违规倾倒案件线索20条,但上海市均未向昆山市反馈调查结果。如今,双方的联动则增强了。今年4月3日,有两艘船只从上海市青浦区嵩瑞路 117 号西长泾码头出发,装载约1000吨建筑垃圾,拟运往江苏省泰兴市。但刚走到昆山市周庄镇急水港,就被周庄镇执法局查获了。
4月4日上午,昆山生态环境局致函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当天下午,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就派执法人员赶赴周庄镇开展现场调查,确认这两艘船只将固体废物转移出上海市利用,但未报备案。最终,上海市青浦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决定。
有跨省转移的,就有跨省承接的。2020年6月,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就打掉一个盘踞在上海市闵行区、浦东新区等地,从事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的犯罪团伙。
原来,2020年6月10日,嘉善分局接到举报,称嘉善县姚庄镇有人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随后,专案组锁定了李某石、朱某连等8名犯罪嫌疑人,并在浙江嘉善、江苏吴江等地将其全部抓获,当场查扣倾倒固体废物的车辆以及近百吨尚未倾倒的混合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经查,2020年4月至6月,李某石、朱某连等人以每车4000余元的价格,从上海市承接固体废物处置业务。然后在上海周边寻找偏僻地点作为填埋点,雇佣卞某磊负责指挥填埋及清点车数,将上海市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的固体废物转移至填埋点进行非法处置、倾倒和填埋,严重污染环境。
据统计,该团伙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300余车次,共计1.4万余吨,涉及上海市金山区、江苏省苏州市和浙江省嘉兴市等22处填埋点,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205.89万元。鉴于该情形已经涉嫌污染环境罪,2022年6月2日,嘉善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李某石、朱某连等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十个月至四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判处李某石、朱某连等40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200余万元。
2 上海市上千万吨工程渣土去向不明,多数被非法倾倒
早在今年6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上海时,就曾通报过建筑垃圾违规处置污染环境的案例。2024年5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上海市发现,上海市建筑垃圾存在私拉乱倒现象,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监管不力,违法违规处置问题频发,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近年来,上海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大,工程渣土和泥浆的产生量常年保持在1亿吨以上。但上海市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消纳场所规划布局不够,处理能力不足,建筑垃圾处置问题日益突出。主要的问题有3个:一是市内私拉乱倒问题突出,二是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三是全过程管理制度落实不力。
以“跨区域非法倾倒”为例,近年来,上海周边城市查处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源于上海。比如江苏省苏州市,2021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查处的274起跨区域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中,有243起涉及上海,占比超88.6%。其中,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工地项目、闵行区S4高架二标一工区项目和嘉定区金园二路工地项目,自2023年12月起,陆续将3960吨工程泥浆非法倾倒至昆山市陆家镇,侵占林地4.38亩,其中4.06亩是省级公益林。
还有江苏省的南通市,也发现多起上海市非法跨区域倾倒建筑垃圾案件。2022年8月,上海市数千吨建筑垃圾被违法倾倒至南通市海复镇均里村鱼塘,造成环境污染。2023年12月,又有一辆非法营运车辆从上海私自运载52吨工程渣土出市倾倒,途经南通时被查处。
2022年10月,江苏省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曾经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海复镇均里村鱼塘掩埋固体废物。当地调查发现,部分生活垃圾裸露在地面,挖开表面覆土后,发现基坑内存在大量废塑料袋、布条等生活垃圾和砖头、石块、涂料桶以及大量渗滤液,现场散发出阵阵腐烂臭味。调查发现,这里被违法倾倒了来自上海市数千吨建筑垃圾,地块被严重污染。
《中国环境报》表示,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已成为上海罹患的“超大城市病”之一,周边省份亦深受牵累。仅2023年,上海市就有上千万吨工程渣土去向不明,其中多数被非法倾倒。
3 到2025年,上海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3%
上海市的建筑垃圾问题为何如此严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也指明了原因。督察组表示,上海市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重视不够,规划不力,监管不严,未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建筑垃圾非法处置问题频发。
上海市虽然建立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但主管部门发证时把关不严格,发证后监管不到位。督察组核查了2023年951个土方完工项目,渣土申报处置量少于产生量30%以上的达到289个,少报约4500万吨。比如,轨道交通市域线机场联络线3标段申报处置71万吨,实际出土量达216万吨,违规处置145万吨。国际新文创电竞中心项目申报处置量仅12万吨,实际出土量达78万吨,违规处置66万吨。铭大创新中心工程申报处置量1万吨,实际出土量达12万吨,其中7000吨非法倾倒至崇明区上实东滩。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通报后,上海市也加强了建筑垃圾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上海市对《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进行了部分修改。新的规定,优化了管理职责,强化了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规划与监管,健全了建设工程垃圾处置监管要求,细化了建筑工程垃圾规范作业要求,还完善了法律责任。
比如,在管理职责方面,增加了一款:
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范围,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派单调度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处置。
这样一来,就有利于健全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建筑垃圾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
10月28日,修改后的《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已经开始公开征询公众意见,未来有望公布施行。此外,10月14日,上海还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了《关于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要着力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首先,拓展增量,大力提升全市建筑垃圾消纳能力。其次,全方位完善监管体系。源头管理上,建设中采用更多建筑垃圾减量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运输过程中,聚焦重点区域时段开展专项整治;末端处置环节,形成管理闭环和执法威慑。第三,提升管理能力,强化数字、科技赋能,摸清建筑垃圾底数,促进变废为宝,发展相关产业。最后,各区、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到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3%,拆房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75%,实现废弃混凝土全量利用。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后续!上海严打建筑垃圾非法跨省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