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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印发《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

2024-07-25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81

  近日,山西省商务厅正式印发《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再生资源回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市商务局按照《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的指标内容,参照《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安排,对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进行摸底,填报《支持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需求表》,为下达资金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力争全省构建社区回收点前端投放、街道中转站枢纽回收、区县分拣中心末端分拣的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培育一批回收龙头企业,推广一批回收典型经验模式,全省废旧家电回收量较 2023 年增长 15%以上。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设立至少 1 个中转站、主城区至少设立 1 个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回收网点基本覆盖主城区和 80%以上的社区及乡村,废旧家电回收量较 2023 年增长 20%以上,再生资源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高。
 
  支持方向
 
  鼓励各地采取以奖代补支持方式,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持续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支持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支持相关企业或项目单位采购搬运、仓储、称重、分类等设施设备,对再生资源回收中转场地进行必要的改造优化等,有效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
 
  2.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支持相关企业或项目单位采购仓储、称重、分类等设施设备,对再生资源回收场所进行必要的改造优化,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初次分类、集聚能力。
 
  3.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支持标准
 
  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切块到市的资金总额内制定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对申报支持的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的50%,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确认。
附件: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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