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政策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的相关要求。浙江省在2024-2025年要完成化工行业在内的13个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优化提升一批企业工艺装备和治污能力、培育选树一批环保“领跑”企业,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其中,化工行业需在2025年底完成整治提升,为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制定了《杭州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系统治理全市化工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本《实施方案》拟全面开展杭州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动行业工艺装备优化升级、污染防治科学精准、节能降耗协同增效、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环境风险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律,紧紧围绕美丽杭州建设总体部署,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杭州经济发展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二)整治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化工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环境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异味投诉显著下降,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档升级,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增强。企业环保责任主体意识增强,环境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打造化工示范园区和环保“领跑”企业,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全市化工行业绿色发展格局。
(三)主要任务
关于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六大任务。
1.推进化工入园建设。一是持续推动化工企业入园,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环保标准要求,加强企业安全与环境风险防控设施隐患排查和治理。二是有合成反应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则上搬迁入园,落后产能依法依规予以淘汰,重点推动萧山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等区、县(市)化工企业开展入园工作。
2.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指导企业加大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的使用力度,推动工艺设备升级改造。鼓励涂料、胶粘剂和油墨制造企业加大对低挥发性环保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力度。
3.强化环境污染防治。一是全面提升废气收集处理能力,优化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罐型和密封方式,物料储存和装卸过程、污水收集、储存和处理设施等环节“应收尽收”;强化粉尘、烟气和异味治理。二是持续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推进中小型企业完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监测井。三是稳步完善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要求,推进资源化利用水平;四是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一是深入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二是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环境风险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预警体系和水污染物多级防控体系试点建设。
5.深化减污降碳协同。一是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持续提高化工园区集中供热水平。二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应用风能、光伏发电等节约能源。三是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高水资源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6.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督促企业提升生产与环境长效管理能力,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境和安全管理协同联动机制。二是深化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责任,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对入园企业进行统筹管理。三是强化环境管理差异化管控。四是建立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联动工作机制。
(四)工作安排
共分为4个阶段,部署准备阶段(2024年6月底)、整治实施阶段(2024年7月-2025年9月)、中期评估阶段(2025年2月-2025年3月)和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杭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下设化工行业整治工作组,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信局组织实施,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参与,专班办公室设置在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相关区、县(市)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具体工作。
2. 强化统筹推进。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市)要服从大局,加强区域合作联动,合力推进行业整治提升。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计划落地,制定及细化分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节点。
3. 强化支撑保障。加强技术支撑。持续开展环保和应急管理专家进基层、开通专家网络咨询热线、环保管家服务等活动,强化行业整治过程的帮扶指导,及时跟踪问效。强化产学研结合。推动龙头化工企业与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新材料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机构通力合作,打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应用进程。
4. 强化考核通报。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要定期对各区、县(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亮晒通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纳入“七张问题清单”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整改。加大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考核力度,整治情况纳入美丽杭州考核。
5. 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和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文件适用范围及施行时间
本文件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2024年7月26日起开始施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实施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解读。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