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乐桥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预算4160万元,二标段3150万元。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乐桥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乐桥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11-340124-04-05-843537
1.4 招标人(联合):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乐桥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27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00270-1,2024ANNGZ00270-2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
2.6 建设规模:修复生态坑塘,建设乡村生态廊道,完善镇区、村庄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等项目。一标段:乐桥镇老院社区、杨岗村、陡岗社区雨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完善及周边环境整治等;二标段:乐桥镇引江济淮沿线村庄污水管网及道路配套设施、引江济淮入河水断面治理及周边村庄环境整治等。
2.7 合同估算价:1标段4160.0万元,2标段31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标段:360日历天;2标段:3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修复生态坑塘,建设乡村生态廊道,完善镇区、村庄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测绘、初步设计(含深化及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跟踪设计服务、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总承包管理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EPC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一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二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成员须具备3.1.1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须具备3.1.1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的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职称为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19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5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原标题:庐江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乐桥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