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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

2024-06-12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84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泰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要求,结合泰安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着力实施工业技改、装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供给升级、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重点工程,建立“两优”“两新”清单(即优势产业、优势产品供给清单,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清单),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带动先进产能提升,促使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5.7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2.5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绿色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2%、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技改和数字化转型工程。
 
  1.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钢铁、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重点产业,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带动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各环节设备技术水平,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不少于500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2.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引导企业综合应用新一代数字技术,争创省级以上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一批5G车间、工厂。融入全省产业智能化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实施智能制造“育苗”工程。到2025年,完成智能制造省级项目40个、市级项目200个,2027年分别累计完成80个、300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3.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推动提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超期服役落后低效设备、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设备和装置。大力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深入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和智能化管控提升工程建设,组织企业争创水效、能效领跑者。加大典型推广支持力度,分行业、分领域树立标杆引领企业,带动提升行业能效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减本降耗。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到2025年,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0家以上、绿色工业园区3家以上,2027年分别累计建成40家以上、4家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工程。
 
  4.提升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积极推动农机研发制造,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向高技术含量的自主研发制造转型。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基础建设,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推动粮食烘干燃煤热源更新替代,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到2025年,报废更新农机装备达到800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2027年分别累计达到1600台、92.6%。(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5.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优先使用新能源车。鼓励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发展电动、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支持600总吨以上内河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更新改造。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及设施设备更新。以外墙保温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改造面积195万平方米以上,2027年累计改造210万平方米以上。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更新改造不满足标准规定、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设施设备。加快推动燃气等老化管道改造。到2025年,完成改造城市老旧供水管网10公里、供热管网80公里、燃气管网120公里,2027年分别累计完成16公里、140公里、150公里。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60%,2027年达到7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教育文旅设施水平。鼓励职业院校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更新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旧设备。推进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场所更新超期服役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大力支持文艺创演单位等场所老旧演艺设备更新。加快体育、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到2025年,文旅企业完成设施更新5家,2027年累计完成10家。(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加快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更新改造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加快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村卫生室硬件配备。到2025年,卫生健康领域医疗装备更新换代量达到1500台(套)以上、信息化设施更新换代量达到11000台(套)以上,2027年分别累计达到1800台(套)左右、17000台(套)左右。到2027年,实施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项目60个以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
 
  9.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用足用好国家、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汽车报废更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促销、巡展活动5场以上,鼓励开展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优惠促销活动。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积极组织“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月”等有关活动。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各类促销活动,全市每年不少于5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功能区对以家电换购绿色智能家电的消费者予以补贴。(市商务局负责)
 
  11.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功能区对居民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优势产品供需对接工程。
 
  12.着力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输变电及电线电缆、矿山装备、工程机械等优势产业和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加快设备推广步伐,积极参加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到2025年,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50%左右,2027年力争分别累计达到1200亿元左右、55%左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13.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支持传统产业开展重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研发设备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迈向市场的“最后一公里”。发挥国家印染中心高能级创新平台作用,推进行业“卡脖子”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鼓励争创“好品山东”品牌产品,积极申报“山东制造·齐鲁精品”。利用“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优势,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到2025年,力争入选制造业领域“好品山东”品牌产品5项以上,2027年累计入选8项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高水平循环利用工程。
 
  15.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塑造废旧商品绿色循环新格局,逐步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完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进一步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争取新增拆解企业2家。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到2025年,各县(市、区)力争分别打造2-3家废旧家电回收典型企业,全市打造1-2家国家级废旧家电回收典型企业。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发展“互联网+二手”模式,支持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到2025年,各县(市、区)力争分别培育2-3家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具备一定规模的二手商品流通市场,全市培育3-5家在省内有较强竞争力的二手商品流通市场。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快发展装备再制造产业。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推动废旧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废旧资源加工利用集聚化、规范化发展,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发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优势,推动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加工利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积极争创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全方位对标提标工程。
 
  20.加快产业标准对标提升。落实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督促排污单位提高污染防治能力,严查浓度和总量超标行为。推动标准认证衔接,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动产品技术标准提升。鼓励企业参与制订修订更新换新领域相关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严格质量安全监管,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碳足迹认证。(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2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配套政策,形成市级“1+N”政策体系,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注重项目谋划储备。加强对上沟通衔接,跟踪最新政策要求,谋划实施一批符合支持方向、满足更新需求、辐射带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大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补贴、银行优惠贷款等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的各种规定,加强项目前期谋划,严格履行立项、用地、节能、环评等程序,完善必要手续,对于前期条件成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优先推荐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各类财政资金,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为重点方向,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改项目中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给予补贴。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在单位换新采购中按规定强制或优先采购绿色产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对主导或参与制订修订高水平能耗、排放、技术等相关标准项目予以奖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精准掌握各领域供给优势和更新需求,加强政策梳理及对接研究,动态完善“两优”“两新”清单,促进供需两端同步发力。(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泰安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1 N”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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