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近期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污泥排查整治工作。
此次排查整治对象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企事业单位自建污水处理厂(站)以及其他污泥产生单位;污泥处理、利用、处置单位。排查整治内容为产生暂存情况,转移情况,利用暂存情况,台账建立和信息公开情况,重点督促涉泥单位严格落实《固废法》规定,建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加强污泥全生命周期管理。
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企业自查阶段
要求各相关单位对污泥贮存、处理、利用、处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是县(市)区、市级核查阶段
生态环境部门对重点问题现场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生态环境、城乡建设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培训帮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合肥市特种污染物管理中心
编辑:合肥市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原标题: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城乡建设局开展污泥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