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同意组建“光催化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函
沪水务〔2023〕603号
上海理工大学:
你校《关于申请组建上海市水务局光催化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函》(上理工〔2023〕103号)收悉。经7月7日局科技委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和7月28日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你校联合上海水资源保护基金会、上海光催化产业技术研究院、上海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等单位提出的光催化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议书方案。
希望工程中心发挥高校创新性主体及联合单位产学研用互补优势,以行业用户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上海市供水行业规划要求,准确把握工程中心的功能定位和研发方向,着力在基于光催化技术在上海市水源地原水预处理工程,以及上海市水厂给水处理工程等关键技术和重点应用上取得突破,形成一批拥有自主产权的关键技术及服务产品,搭建一体化技术研发、产品应用、行业服务和人才培育的创新性平台,实现工程中心的滚动发展和良性循环。工程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按照《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规定》(沪水务〔2021〕835号)执行。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8月15日
原标题: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同意组建“光催化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