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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线下]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020-05-18 来源:采购网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采购(招标编号:永明-YF2020-003)

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其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永明-YF2020-003)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指核心产品,以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响应人参加响应的,按一家响应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人推荐资格。

2、特别提醒:磋商时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资格条审查:

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开标前六个月内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2.3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2.6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增值税或营业税)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2.7投标保证金凭证;(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2.8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2.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函。(提供原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2日止,将特别提醒2.1-2.6中证明材料、报名表(自拟,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715340051@qq.com进行报名或现场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已报名的供应商,放弃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未参加报名或逾期报名者投标无效。

4、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6月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磋商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500元整。拟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438720104000814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耶溪支行

 

7、疫情期间出席开标会的相关人员请遵守以下约定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开标会。

7.1、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仅允许一人出席开标会。

7.2、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需执有效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出席开标会。

7.3、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标室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

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2)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4)未佩戴口罩的;(5)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8、采购人: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地址:宜丰县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79509946

9、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8179594477

E-mail:715340051@qq.com邮编:336300
联系地址:宜丰县县政府旁

10、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yf.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丰县人民政府网,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供应商。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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