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4 来源:采购网
陕西省电力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19年度粮食质检县级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度粮食质检县级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X-ZB-H(A)-20(0009)
三、采购人名称: 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西安市北二环东段366号陕西粮食大厦
联系人:陕西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经办
电话:029-867293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电力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27号陕西地方电力大厦五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88662367
传真:0298866236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3600000.00
分样器5台,容重器5套,谷物选筛6套等100台/套设备。简要技术要求:分样器,钟鼎式结构,铜质分样格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途:检验检测;使用地点:佳县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核心设备:自动凯氏定氮仪,脂肪测定仪;已通过财政核准,允许采购的进口设备:降落数值仪、面筋数量和质量测定系统、盘式实验室粉碎磨、便携式水分容重分析仪、近红外谷物成分分析仪、真菌毒素快速检测系统、转基因快速检测系统。
3600000.00
分样器5台,容重器5套,谷物选筛6套等100台/套设备。简要技术要求:分样器,钟鼎式结构,铜质分样格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途:检验检测;使用地点:米脂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核心设备:自动凯氏定氮仪,脂肪测定仪;已通过财政核准,允许采购的进口设备:降落数值仪、面筋数量和质量测定系统、盘式实验室粉碎磨、便携式水分容重分析仪、近红外谷物成分分析仪、真菌毒素快速检测系统、转基因快速检测系统。
3600000.00
分样器5台,容重器5套,谷物选筛6套等100台/套设备。简要技术要求:分样器,钟鼎式结构,铜质分样格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途:检验检测;使用地点:吴起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核心设备:自动凯氏定氮仪,脂肪测定仪;已通过财政核准,允许采购的进口设备:降落数值仪、面筋数量和质量测定系统、盘式实验室粉碎磨、便携式水分容重分析仪、近红外谷物成分分析仪、真菌毒素快速检测系统、转基因快速检测系统。
3600000.00
分样器5台,容重器5套,谷物选筛6套等100台/套设备。简要技术要求:分样器,钟鼎式结构,铜质分样格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途:检验检测;使用地点:华州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核心设备:自动凯氏定氮仪,脂肪测定仪;已通过财政核准,允许采购的进口设备:降落数值仪、面筋数量和质量测定系统、盘式实验室粉碎磨、便携式水分容重分析仪、近红外谷物成分分析仪、真菌毒素快速检测系统、转基因快速检测系统。
3600000.00
分样器5台,容重器5套,谷物选筛6套等100台/套设备。简要技术要求:分样器,钟鼎式结构,铜质分样格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途:检验检测;使用地点:柞水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核心设备:自动凯氏定氮仪,脂肪测定仪;已通过财政核准,允许采购的进口设备:降落数值仪、面筋数量和质量测定系统、盘式实验室粉碎磨、便携式水分容重分析仪、近红外谷物成分分析仪、真菌毒素快速检测系统、转基因快速检测系统。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D1至D5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30 17:11:42至2020-05-1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唐延路27号陕西省地方电力大厦0106
3、文件售价:
注:购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发售时间2020-4-30至2020-05-11,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时间),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21 14: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唐延路27号陕西省地方电力大厦0106
3、开标时间:2020-05-21 14: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区唐延路27号陕西省地方电力大厦0106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662367
2、开户名称:陕西省电力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4、账 号:456010100100782940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省电力兴达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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