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8 来源:采购网
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水务工程管理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陈家沟村污水治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陈家沟村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SJSXM-2020012293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琳
项目联系电话:01088737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水务工程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景清彪 010-887935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信通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琳 田鹏程 010-8873780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点石商务公园4号楼6层607房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陈家沟村污水治理工程
2、工程概况:根据《北京市环保督察关于调动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函》(京环督察办函【2018】21号)要求,我委认真梳理市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其中一项为五里坨地区西部浅山区陈家沟村污水未收集治理,因此本工程拟对陈家沟村污水进行治理。
3、项目编号:SJSXM-202001229386
4、数量:1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含)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7.43859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8日 09:30至2020年04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点石商务公园4号楼6层607房间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00至2020年04月30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点石商务公园4号楼6层612房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点石商务公园4号楼6层612房间
四、其它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 4月18日至2020年4月24日每天9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日除外)
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因属于疫情期间,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料及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到我公司邮箱(公司电子邮箱:1508479752@qq.com ),公司收到邮件后,经确认无误并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将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到供应商电子邮箱中。
本项目经办人:田工 手机:15910554889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琳
项目联系电话:0108873780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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