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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贤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4-17 来源:采购网

陕西腾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招贤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招贤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TF2020-045CG

三、采购人名称: 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

地址:招贤镇

联系人: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经办

电话:0917-781933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腾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8号锦园大厦2602

联系人:冯峰

电话:0917-3338555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招贤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次

项目概况: 招贤镇镇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25267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近一年内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且无在建项目,担任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且造价不得低于200万元(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2017年至今)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且造价不得低于200万元)不少于3项(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5)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16-2018)财务审计报告;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3月至今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完税证明:提供2019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投标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17 09:00:00至2020-04-2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8号锦园大厦2602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供应商应携带第六项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的全部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08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8号锦园大厦2602

3、开标时间:2020-05-08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8号锦园大厦2602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38555

2、开户名称:陕西腾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宝鸡分行营业部

4、账 号:103278321494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腾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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