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7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水质提升及利用工程EPC总承包跟踪审计、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水质提升及利用工程EPC总承包跟踪审计、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2招标范围: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水质提升及利用工程EPC总承包跟踪审计、过程咨询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未被列入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开标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提供2024年度下半年至今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2-07 09:00 至 2025-02-1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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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27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件,投标人应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 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到达开标现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天山北路东、龙江街南侧 邮 编:054800 联 系 人:范正河 电 话:0319-81731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电话:0319-817311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清河县节源污水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水质提升及利用工程EPC总承包跟踪审计、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6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天山北路东、龙江街南侧 | 地址: | 陕西首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
邮编: | 054800 | 邮编: | 710000 |
联系人: | 范正河 | 联系人: | 宋工 |
电话: | 0319-8173116 | 电话: | 029-8539380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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