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5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4)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鸡泽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中中央资金242.49万元,剩余资金由地方政府筹措,纳入财政预算,逐年拨付实施,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鸡泽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鸡泽县6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包括:(1)控源截污:雨水口改造5个、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6套、化粪池40座垃圾清杂5560m2、垃圾清运2950m3、护栏480m、生态护坡4500m2、生态缓冲带150m2;(2)内源治理:导流、倒排、净化水量36476.6m3、清淤量7237m3;(3)生态修复:坑内土方倒运1520m3、水生植物种植3430m2、水回用设备3套:(4)其他:标识牌6个,宣传展板2套。
2.1.2建设地点吴官营镇东于口村,曹庄镇杨曹庄村、南段庄村、穆曹庄村、小言寨村,风正乡杨庄村共计6个村庄。
2.1.3质量要求:合格;
2.1.4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鸡泽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5 00:00至2024-12-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鸡泽县分局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310-75208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尤腾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明朝 电 话:0310-510200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鸡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7523675
电子邮箱:jzxztbjg@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鸡泽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尤腾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邯郸市鸡泽县内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和平路385号香墅郦舍小区6-3A-101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阳 | 联系人: | 路明朝 |
电话: | 0310-7520810 | 电话: | 0310-5102006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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