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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运河治理工程施工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2024-12-05 来源:采购网

北运河治理工程施工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运河治理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冀水审(2024)54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香河县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香河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右堤自凤港减河口至冀津界段加高培厚,总长3.47km(桩号R8+643~R12+110);凤港减河清淤、堤防加高培厚及险工防护3.0km;凤港减河桥梁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河道堤防建设、河道治理、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灌溉和排水泵站新(改)建、闸涵新(改)建等类型中任意一项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施工。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3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类);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的,给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均须为专职人员,且不得由投标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类)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以合同工程是否通过完工验收为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12-05 09:002024-12-11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6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时在系统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 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 - 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 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 3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交易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形式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单位名称:香河县水务局 联系人:祁海霞 电话:0316-831135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水利局

电话:0316-2380961

电子邮箱:lfsljjsk@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北运河治理工程施工第四标段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香河县淑阳大街18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座12层
邮编:

0654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祁海霞

联系人: 高加强、张成、苗永超
电话:

0316-8311358

电话: 0316-591213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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