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2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二期)项目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批投资[202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新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二期)项目施工。
工程规模:本项目无新增用地,主要建设排水层、绿化覆土、绿化喷灌系统、雨水导排系统、库区马道及便道、草坪种植。
建设地址:邢台市新河县东环路以东。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80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缴纳期限:自 2023 年11月份(含) 以后,任意3个月的缴纳记录,如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无须提供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缴纳单位与施工单位一致;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2 00:00至2024-12-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3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7.2 投标单位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请及时查看,投标人延误 自行负责。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周和飞,电话:0319-4755665,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俪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建秋,电话:1517683815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0319-4755665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新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二期) 项目施工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4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俪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新河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南智慧城牡丹园14-1-1003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周和飞 | 联系人: | 李建秋 |
电话: | 0319-4755665 | 电话: | 1517683815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714175782@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40202010930067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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