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6 来源: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2024]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六道河镇周家庄村、南台村、桲椤台村、二道河村。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约9km,建设生态护岸约10.657km,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约5.53万㎡,形成表流人工湿地1.21万㎡,建设生态过滤堰约32道,基底改良、河道平整约23.29万m3(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17个月。
2.2招标范围:2.4招标范围:全部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17:30至2024-11-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www.uvbidding.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水务局 联系人:李春辉 电话:0314-5057995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百中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友茹 电话:0314-556200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水务局
电话:0314-5057995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兴隆县清水河干流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二次 投标人/供应商 5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百中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兴隆县 | 地址: | 承德市 |
邮编: | 067399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李春辉 | 联系人: | 李友茹 |
电话: | 0314-5057995 | 电话: | 0314-5562007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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