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0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应急防汛排涝及配套管网工程(3、4号雨水泵站)建安工程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应急防汛排涝及配套管网工程(3、4号雨水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4】12号)、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应急防汛排涝及配套管网工程(3、4号雨水泵站)(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规模:(1)3#雨水泵站工程界区范围内的进出水设施、雨水泵站等配套设施,总规模34.6m3/s。3#雨水泵站分两期进行建设,土建工程按照34.6m3/s规模一次性建设完成,设备安装工程按照一期10m3/s进行设备安装,二期24.6m3/s进行设备安装。对3#雨水提升泵站至规划的站西路南侧起点之间雨水箱涵进行设计,规格5mx2.5m,长度150m。(2)4#雨水泵站工程界区范围内的进出水设施、雨水泵站等配套设施,总规模18.00m3/s。4#雨水泵站分两期进行建设,土建工程按照18.00m3/s规模一次性建设完成,设备安装工程按照一期6.0m3/s进行设备安装,二期12.00m3/s进行设备安装。对4#雨水提升泵站至雄安大街东延段起点之间雨水箱涵进行设计,规格4mx2m,长度429m。(3)相关配套设备采购,涉及雄县城区还有雄东片区的涝点位治理相关排涝抢险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点:站西路南头西侧,将台路北头东侧。
2.3 项目总投资:22086.2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的工期约1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12月,计划完工时间为2025年1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3号雨水泵站;
第二标段:4号雨水泵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3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4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一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须提供投标截止前近六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③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相适应。。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9 09:00至2024-12-09 10: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 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 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9 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 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 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10.8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xaprtc.com/jyfw/index.jhtml。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3120版本编制。10.9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0.10 异议和投诉(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马蕊,联系电话:0312-2121090,通讯地址:保定市。(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312-5302108,电子邮箱:xxzjj5302108@163.com(5)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6)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7)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10.11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10.12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10.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0元。10.14尚未注册或提交信用评价信息的施工单位尽快登录http://203.110.221.107:8081/SzjsCustomQY/frame/pages/login/memlogin注册或提交。开标时,信用评价系统未显示注册单位信息的,信用评价分值为0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信用标的信用评价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以前最后一次信用评价季度性更新(包括实时更新)的分数为准。联系方式: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8530 进行咨询。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 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 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马蕊,联系电话:0312-2121090,通讯地址:保定市。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5302108
电子邮箱:xxzjj5302108@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0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鸥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雄县铃铛阁大街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 |
邮编: |
0718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徐明亮 |
联系人: | 马蕊 |
电话: |
0312-5818102 |
电话: | 0312-212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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