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9 来源: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易水(安格庄水库至高村桥)水毁提升防洪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易发改【2024】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易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中易水(安格庄水库至高村桥)水毁提升防洪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安格庄水库至高村桥;
工程规模:高村桥至安格庄水库(桩号 K28+700-K50+200),长度 21.5km。 河道疏浚 11.5km(K37+900~50+200);护砌工程 12.6km,其中左岸 6.82km,右岸 5.78km,分为格宾石笼护岸和叠石护岸两种型式,其中格宾石 笼护岸 11.13km,叠石护岸 1.47km;新建堤防 8.9km,其中左岸 1.9km,右岸 7.0km;路面工程 19.6km,其中新建 8.9km,翻建 5.3km,加宽 5.4km;桥梁 3 座,其中新建 1 座,改建 1 座,维修 1 座;涵洞工程 37 座,其中新建箱涵 24 座,预留管涵 13 座。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止。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划分为一个项目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揽能力;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有(1)高级或以上职称(2)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近三个月(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相关材料、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缴费材料);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工程分包。
(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的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与本标段施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时,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推荐监理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备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1 09:00至2024-11-1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责任自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毕冬青 刘鹏浩 联系电话:0311-830869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易县水利局
电话:0312-8850781
电子邮箱:563180953@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中易水(安格庄水库至高村桥)水毁提升防洪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易县开元北大街71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张朋辉 | 联系人: | 毕冬青 刘鹏浩 |
电话: | 0312-8212425 | 电话: | 0311-83086968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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