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5 来源:采购网
1.采购条件
本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和道路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临猗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已经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已由临猗县人民政府以《关于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和道路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临政函[2018]48号)批准。经临猗县人民政府《关于楚侯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道路PPP项目实施机构变更的批复》(临政函【2019】41号文),本项目实施机构为临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招标人)。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和道路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931812103
2.3项目概况:本PPP项目包括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和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道路建设PPP项目两个子项目,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PPP项目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968万元,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道路建设PPP项目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750万元,可研批复总投资合计为58718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个子项目全部工程的建设、运营、维护。
总投资金额:58718万元。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和道路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
项目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交易结构:项目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政府授权出资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资本金及出资比例: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出资10%,中标社会资本出资90%。
项目运作方式: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同,项目公司组建后,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合同补充协议,项目公司承继PPP合同中社会资本方权利义务(专属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除外)。项目实施机构将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权授予项目公司。
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方式。
合作期限: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子项目合作期共22年,其中建设期24个月,运营期20年;临猗县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道路建设子项目合作期共15年,其中建设期24个月,运营期1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临猗县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除外,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资质按照承担同一工作任务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4年12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交工日期或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累计投资总额20亿元的国内市政或公路PPP项目(类似PPP项目指PPP、BOT、ROT或其他特许经营类投资项目,不含BT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类似PPP项目业绩如果非独立完成的,则该业绩投资额仅按其承担的投融资比例计算);
(4)财务要求:2018年末总资产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5)最近连续三年内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或重组的公司,无法提供2016至2018年度完整财务报表的,应分自然年提供自成立或重组至2018年的财务报表,无法提供2016年或2017年完整财务报表的,只计算可提供的相应年份。供应商须提供新成立或重组的证明材料,且财务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否则不予认可。
(6)商业信誉要求: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未被住建、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被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况。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提供由联合体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各方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出资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沟通、协调等工作,联合体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除满足3.1款要求外均应满足3.2款第(1)、(6)、(7)项要求,3.2款第(4)、(5)项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第3.2款(2)、(3)项要求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满足即可。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25日08时00分起至2019年12月31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法: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uncheng.gov.cn/)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yczf格式);
本项目应注册供应商用户类型,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获取时间内支付文件费,逾期将无法支付并下载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9时30分;
5.2递交的方法:登陆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uncheng.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yctf格式)。
供应商应使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开标时需携带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5.3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任选一家银行进行交纳)
6.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形式或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6.4账户信息:供应商在交易系统“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选择投标的包段获取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具体操作参见网站“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城建支行行号:102181003539
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营业部行号:305181081010
3开户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行号:313181000026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临猗县府东街269号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1330348118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泽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98号龙兆远景3213室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3835195185
山西中泽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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