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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告 游泳场所要坚持清洁 消毒 检测

2018-12-06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643

卫生部公告 游泳场所要坚持清洁 消毒 检测

  卫生部近日发布2006年第11号公告,要求游泳场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设置卫生设施,坚持清洁、消毒、检测,保证卫生条件;要落实健康危害事故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发生事故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近期也将对各地工作进行督查。
 
  公告指出当前正值盛夏,游泳场馆陆续对社会开放。作为季节性人群高度聚集的公共场所,游泳场馆夏秋季传染性疾病暴发的危险性增加。公告还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游泳场馆卫生监管,严肃查处游泳场馆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曝光严重健康危害案件。公告提醒游泳者要提高卫生防护意识,认真遵守游泳场馆管理规定。患传染性疾病或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疾病时,不要到公共游泳场馆游泳,防止疾病传播;遵守场馆卫生设置使用规定,不在游泳区域洗浴、吐痰、便溺,自觉防止场所污染,保持游泳用水清洁卫生;不到无卫生许可证的非法经营场所游泳,积极监督场馆卫生状况,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游泳避暑也有健康风险 须提防五类传染病炎炎夏日,游泳是大众热衷的一项消暑健身运动,然而,游泳场所也是多种疾病滋生、传播的场所,中日友好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医师徐潜提醒游泳者,应选择正规管理、定期消毒的游泳馆,并关注自身健康管理,以防“泳病”上身。 北京市游泳场馆卫生状况亟待改善安全措施仍需加强  前不久,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对全市的游泳馆进行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被检查的285户游泳馆中,不合格的就有100多家,其中67家被查出卫生不达标。眼下天气炎热,各游泳馆成了人们消暑的好去处,可是,管理不规范的游泳馆却存在着健康隐患,让游泳爱好者平生烦恼。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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