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上海市水体清澈度提升技术指导意见(试行)》印发,将开展水美村庄、水美社区等试点

《上海市水体清澈度提升技术指导意见(试行)》印发,将开展水美村庄、水美社区等试点

2025-03-28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12

  近日,上海市水务局正式发布《上海市水体清澈度提升技术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工作流程与技术路线、技术思路、技术体系、分类技术指引、试点建设要点等,计划开展水美村庄、水美社区、水美公园、沪派水乡重要区域、水体保障重点区域、“水美+”六大试点。
 
  原文如下↓
 
  上海市水体清澈度提升技术指导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服务“美丽上海”建设,高质量推进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工作,规范和指导试点建设,提高清澈度提升治理水平,提出本市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技术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目标导向、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围绕水体清澈度提升,统筹河湖水网与湿地修复整治,与各部门现有工作联动推进,聚焦老百姓身边的中小河道,科学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分区分类进行综合施策。由点及面、集中连片,形成适合上海地区水体清澈度提升的低碳、绿色、生态、经济的技术体系和系统治理模式,打造水生态治理新质生产力,提升水体清澈度治理水平。
 
  二、工作流程与技术路线
 
  1. 精心组织试点筛选。清澈度提升试点应与各部门现有工作联动推进,应依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24﹞250号)和各类型试点的建设要求,应聚焦老百姓身边的中小河湖水体。试点筛选应参照表1原则进行筛选。
 
  2. 高度重视调查分析。试点建设前应收集调查试点区域及周边的自然地理、社会环境、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及相关规划资料,同时应收集整理区域涉水管理、养护管理、跟踪监测等相关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水文水资源重点调查试点区域河道水系的水位、水深、流速、流向、槽蓄量、水下地形、主要水利控制构筑物、引排调度模式;水环境重点调查涵盖汛期、非汛期及不同季节的悬浮物含量、浮游植物种类和密度、溶解性有机物含量等指标;水生态重点调查水生植物种类组成、分布面积,底栖动物及鱼类的种类组成和数量,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及分布。
 
  应在详尽调查的基础上开展河湖清澈度现状诊断分析,结合区域引排调度,分析外水输入、区域内部产生、排水输出的致浊物质量,算清“水账”,分析区域引排调度对泥沙沉降及再悬浮的影响,分析河湖水体的水生动植物等生态因子对水体清澈度的影响,识别主要致浊因子,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治理的原则确定清澈度提升的主要策略。
 
  3. 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应结合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特点,根据水土资源管控的约束性条件和诊断分析结果,以构建健康稳定可持续水生态系统为总体目标,提出水质、清澈度具体目标(其中清澈度相关指标可选取透明度、浊度、悬浮物、藻类密度或叶绿素a含量等),并明确试点建设的具体任务。
 
  4. 科学谋划规模布局。应在综合考虑区域自然沉降、水流条件、调度模式等基础上,结合诊断分析情况,进行规模论证。规模论证需结合相关研究、现场观测、数值模拟、小试模拟等技术方法,开展定量化论证,相关措施的设置和规模需分析论证说明其实施必要性,论证水质和清澈度等相关目标的可达性。应结合相关区划与规划,统筹考虑试点区域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及生态需求,依据区域水文水资源特征、河湖生态功能定位以及水土资源管控要求,对应诊断分析的主要胁迫因子和成因,从工程措施空间布局、实施时序等方面提出总体布局。
 
  5.精细组织建设施工。试点建设施工前应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选择具有专业经验的施工单位,遵循生态学规律和生物习性,设置合理、可行的施工工序和具体施工技术方法,控制环境及生态影响。对于技术参数不明确的措施,应开展必要的现场试验,并在实际使用时定期监测评估其使用情况,必要时应补充相关技术措施,以保障工程效果达到目标要求。
 
  6.持续保障长效运维。应保障长效运维资金投入。应针对工程新增生物措施及净化设备制定详尽的一般工况和应急工况的长效运维方案。一般工况的长效运维方案应按月明确养护要点,指导养护交接后的一般养护管理;应急工况长效运维方案应针对台风、暴雨、连续阴雨、蓝藻突发、有害生物入侵、病虫害等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
 
  运维养护阶段应开展试点河湖的水生态监测,适时评估水生态系统状况,必要时进行人工干预,引导水生态系统向良性、健康系统演替。
 
  三、技术思路
 
  坚持用生态的方式解决生态问题,以“筑底、复绿、共生”为整体技术思路。构筑基底(筑底)通过致浊输入控制、微地形塑造、污染源控制、流速调控等方式,构建适宜的生态环境基底;植物恢复(复绿)通过水生植物系统恢复,构建从滨岸空间延伸至水体空间的近自然水生植被群落;动物修复(共生)通过水生动物群落修复达到鱼草平衡,构建共生、和谐、健康的水生生态系统。
 
  四、技术体系
 
  根据上海及周边地区的工程实例调研,上海河湖水体清澈度提升主要技术措施可归结为隔离、治污、净化、调控和养护五类。
 
  1. 隔离。主要指通过工程措施将治理水体进行隔离,控制内外部水体交换、降低风浪扰动、减缓水体流速、减少外部因素干扰,一般可分为硬隔离、软隔离。隔离措施需确保区域防汛除涝安全,满足《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行业管理要求和水利规划、引排调度需求。
 
  硬隔离主要通过闸、坝、堰等设施隔离水体,实现水体清澈度提升,一般包括临时围堰、溢流堰、活动堰、生态透水坝等。临时围堰需充分考虑汛期排涝工况,复核区域排涝能力,确保排涝安全;溢流堰、活动堰等永久性硬隔离水利构筑物应尽量利用现有设施;生态透水坝除控制内外部水体交换的功能外,还具有过滤、吸附净化功能。新建硬隔离设施需与水利、水务规划相符,在保障片区防汛除涝安全,对流域汛期引排调度无不利影响的条件下设置。
 
  软隔离主要发挥缓冲、消能、拦截、导流等作用,一般包括生态围隔、生态滤床、植物消浪带等。生态围隔可分为不透水软围隔和透水软围隔。不透水软围隔主要是HDPE等材质软围隔,主要适用于隔离内外部水体交换或内部水体导流等场景,宜配套设置可升降措施,以便汛期排涝和养护船只通过。透水软围隔具体规格以1平方英寸内的孔洞数量为主(目),40目以下软围隔主要用于拦截漂浮垃圾,40目-80目一般用于拦截浮游植物、较大粒径的悬浮泥沙,80目以上一般用于前置拦截净化,但微生物膜附着后,其透水性会大幅下降。生态滤床为生态浮床、生态透水软围隔、生态填料组合工艺,适用于前置拦截净化,主要净化工艺环节为生态填料,填料可选择火山石、沸石、炉渣、贝类、螺类、生物绳等。
 
  2. 治污。清澈度提升试点应在城建、水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基本完成控源截污的基础上开展,以下治理技术重点聚焦清澈度提升需求,进一步针对试点水体周边的点源、面源、内源污染进行系统治理。
 
  点源治理重点针对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口、雨水排口、农田排口等展开治理。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口,一般采用生态净化屏障、湿地净化、稳定塘等技术。雨水排口的处理,一般重点针对初期雨水,可采用尾水湿地、生态化排口改造等技术。针对农田排口,一般集中于氮磷去除以及水体降浊,常用的技术有三池两坝、旋流沉砂池等。
 
  面源治理重点针对散排污水、地表径流和农田面源展开治理。针对散排污水,一般可采用截污纳管、稳定塘、滨岸缓冲带等技术。针对地表径流,一般采用滨岸缓冲带、生物滞留塘、海绵措施等技术。针对农田面源,一般依据农田建设条件,选择采用生态沟渠、高效除磷模块等技术。
 
  内源治理应重点是针对河湖水体自身的污染,一般对水体底部淤泥进行处理,常用原位治理或异位治理措施。原位底质改良治理技术一般包括原位覆盖、原位钝化、生物修复。异位处理技术主要为清淤疏浚技术。
 
  点、面、内源相关措施应参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CJJ/T 54)、《湖泊流域入湖河流河道生态修复技术指南》《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3〕11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湖泊河流环保疏浚工程技术指南》《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等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规划、设计、建设,以上标准规范均应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3. 净化。主要指通过生态的技术手段对水体进行过滤净化,实现水体中污染物去除的目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水生植物群落净化、水生动物净化、曝气净化,以及其他生态净化技术。
 
  水生植物净化一般包括挺水植物群落构建、沉水植物群落构建、浮叶植物群落构建技术,具体种类可根据净化需求及试点的景观风貌进行选择,应优先选用乡土植物。挺水植物、浮叶植物种植时根据相应物种特性,适当采取防扩散措施,如采用盆栽、设置定植桩等。挺水植物一般适宜水深条件为0-100厘米,浮叶植物一般适宜水深为20-150厘米,沉水植物适宜水深一般为30-200厘米。水生植物净化前应适度评估河湖底质生境,沉水植物可种植水深一般为水体透明度的1-1.5倍,必要时应开展底质改良和生境营造,为水生植物群落构建提供基础条件。水生植物净化设计时应避免水生植物全覆盖,其覆盖率以30%-60%为宜,上海地区常见水生植物种类及生长特性见附表3。
 
  水生动物净化一般包括浮游动物净化、底栖动物净化、生物操纵。浮游动物净化主要投放大型枝角类浮游动物,通过浮游动物摄食浮游植物提升水体透明度。底栖动物净化一般为投放贝类、螺类、青虾类,通过底栖动物的滤食、刮食来去除水体悬浮物。生物操纵可采用鲢鱼、鳙鱼来控制浮游植物群落,也可通过投放乌鳢、鲈鱼、鳜鱼等掠食性鱼类控制食草、杂食性鱼类数量,不宜大量投放鲤鱼、草鱼等种类。
 
  曝气净化一般包括跌水曝气、机械曝气。其他生态净化技术有前置库、生态浮床技术、人工湿地旁路净化等。
 
  4. 调控。主要通过水系调度以及设备调控水体水位、流量、流向,构建水位适宜、动静相宜、有序流动的调度格局,改善末梢水体或滞缓区域的水动力条件。一般包括区域水动力调控、局部动力调控。
 
  区域动力调控一般包括泵闸调度、生态补水等技术,动力调控后,主要过水通道流速需结合现场观测、数值模型等技术方法,将流速控制在适宜范围,避免流速过大造成水体底泥再悬浮。
 
  局部动力调控主要目的为改善缓滞流区域流态、避免溶解氧不足、藻类聚集。一般包括循环活水、推流活水、曝气等技术,调控后溶解氧含量应不低于3毫克/升。
 
  5. 养护。指对水体环境或相关设施、技术采取持续、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其长期稳定地发挥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功能效益。一般包括水生植物养护、水生动物养护、设施设备养护、应急措施和跟踪监测。
 
  养护工作应选择具有生态、水务等养护资质或经验的专业单位执行。应根据不同水生植物的生长特性与生境打造需求,差异化养护水生植物,及时修剪、收割及补种,保护优势物种,同时注重岸坡植物养护和水面保洁情况。应定期开展水生动物群落结构调查,及时通过捕捞、投放等措施调整鱼类、底栖等动物群落状态。养护过程中应按照“预防为主,联合治理”的理念,提高养护在生态系统中的能效。应针对已经完成建设的试点开展透明度、浊度、色度、悬浮物及常规水质指标与水生动植物生态指标的跟踪监测,适时复核评估水生态系统状况,必要时通过收割、补种、捕捞、增殖放流等措施,确保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鼓励采用新型智能化、精细化的养护措施,如智慧监测平台、无人养护设备等。
 
  五、分类技术指引
 
  1. 水体分类。清澈度提升试点聚焦老百姓身边的中小河道,中心城区以不承担引排、通航功能的区级及以下河道为主,涉农区以非骨干河道的镇、村级河道为主。
 
  针对上述水体,依据水体类型、连通情况,可将清澈度提升的目标水体分为封闭水体、一端连通河道、开放河道、区域水网、湖泊水体等5类,其中一端连通河道、开放河道、区域水网、湖泊水体按照人工调控情况,可进一步细化为设控、不设控水体。
 
  封闭水体是指水体两端与周边水系均不自然连通的水体,主要以小微水体、社区及公园景观水体为主。
 
  一端连通河道,是指仅一端与外河自然连通或受水利设施控制连通的河道。
 
  开放河道,是指河道两端与外河自然连通或受水利设施控制连通的河道。
 
  区域水网,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的连片水系。
 
  湖泊水体,是指纳入上海河湖报告的湖泊水体。
 
  不设控水体是指与外河连通端无水利控制设施,可与外河自由交换的水体;设控水体是指与外河连通端有人工水利控制设施的河道。
 
  2. 技术指引。各类水体清澈度提升优先采用本指引提出的成熟度较高技术,鼓励各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新设备,上述“四新”技术使用应开展必要的试验和效果测试。各类水体的推荐技术指引如附表1所示。
 
  六、试点建设要点
 
  1. 水美村庄试点。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支撑,重点围绕老百姓身边村庄段河道,水域岸线同治、集中连片推进,恢复和维护乡村湿地生态功能,打造环境优美、群众满意、人水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
 
  试点应重点关注局部区域的农村地表径流、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净化,河道风貌应与村落文化特色、景观风貌相协调,植物群落搭配应整体以郊野型,维护需求低的种类为主。避免使用高维护需求的设施设备。
 
  2. 水美社区试点。以建成区范围内河湖及其周边滨水空间建设为主体,聚焦滨水亲水休憩空间营造、水生态系统修复、水生态价值实现,恢复和发展城市自然生境,打造品质优良、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
 
  试点主要服务中心城区和建成区社区居民生活,需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拦截净化局部区域的地表径流,强化雨污混错接改造、排口生态化改造等技术以加强泵站放江污染隔离,还应重点聚焦滨水空间开放、沿河步道贯通和亲水设施完善,构建宜居、宜业、宜乐、宜游人水和谐社区。
 
  3. 水美公园试点。以环城生态公园带和千座公园为抓手,结合外环绿带功能提升、楔形绿地和新城绿环建设,促进林地、田地、水系、湿地等生态空间组合,打造水岸联动、功能复合、适宜亲水的优良生态公园水体。
 
  试点是上海城市生态系统重要的生态系统节点或廊道,应结合公园游憩、景观以及生物多样性保育的需求开展试点建设。
 
  4. 沪派水乡重要区域试点。以《沪派江南特色村落风貌保护传承专项规划》为指引,保护和传承好上海水乡特色的自然肌理,集中连片推进水乡河湖清澈度提升,促进“滩水田林湖草荡”蓝绿空间和谐共生,为市民提供更多休闲休憩空间。
 
  试点应重点关注局部区域的农村地表径流、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净化,深入开展风貌识别、历史溯源和生态基底分析,锚固蓝绿空间,遵循肌理特征,以低干扰、近自然的方式实施微改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5. 水体保障重点区域试点。主要包括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重点保障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周边水域,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河湖水体清澈度,提供优质生态产品。
 
  重要区域水体因河制宜,进一步完善水生态系统,推荐利用智能化设备、数字孪生、数字化管理平台等创新技术,提升河湖水体养护精细化水平和养护效率。
 
  6. “水美+”试点建设。后续提出的“水美+”试点建设的清澈度提升技术可参照本意见技术指引执行。
 
  七、保障措施
 
  各试点应积极整合涉农、水利、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央水污染防治等各类资金,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应分级分类施策,根据不同河流特点、行业导向以及区域污染源和调度管控状况,选择低碳绿色生态的治理模式;应加强长效养护,创新养护技术,应对青苔突发等问题,定期生态监测并适时人工干预;应注重总结提升,及时梳理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技术模式、验收标准、管护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以典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News-46248.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