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更新改造)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辽宁省环保集团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3963800.00元;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辽宁大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吉林中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376100.00元;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410400.00元。
该项目更换沈溪新城污永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老旧工艺、电气设备;升级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生化系统工艺:系统更新污水管网15公里,新增一体化污水提升设施一套。项目改造后提升沈溪新城(歪头山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总规模达到2.0万吨/日。提升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石桥子污水处理厂)规模2.0万吨/日。
项目总投资12555.32万元。
本溪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更新改造)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本溪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521050090721728
标段(包)名称:本溪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更新改造)EPCO
标段(包)编号:202521050090721728001
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2025-03-20
公示结束日期:2025-03-2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原标题:1.04亿!本溪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更新改造EPCO预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