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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如期圆满完成了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自动化率从8.7%跃升至100%

2025-03-26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58

  2025年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海报新闻记者: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要下大力气解决好老百姓家门口噪声的问题,请问监测司在加强噪声监测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谢谢。
 
  蒋火华:谢谢您的提问。
 
  噪声的问题,也是监测主题发布会提问频次比较多的一个话题。这说明,不管是老百姓,还是新闻媒体对此都高度关注,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监测工作来讲,人民群众关切什么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就要及时有力做好相关领域的监测工作,这也是监测为民的应有之义。
 
  2023年1月,我们印发了《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提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于2023年底前、其他地级城市于2024年底前,分别完成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现在可以向大家报告,经过2023、2024“两步走”,我们已经如期圆满完成了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自动化率从2023年的8.7%大幅跃升至100%。这是噪声监测从手工到自动天翻地覆的变化,是噪声监测的重要里程碑,成果来之不易。
 
  今年1月,我们印发了《“十五五”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布设了4005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噪声监测点位数量与城市规模相适应。城市是噪声污染的集中区域。总的来讲,就是城市规模越大,需要布设的噪声监测点位就越多。按照功能区布设和有关技术规范,超大、特大城市不能少于20个,大城市不能少于15个,中等城市不能少于10个,小城市不能少于7个。我们还要求超大和特大城市应主动适当增加监测点位数量。
 
  二是把噪声监测点布设在老百姓身边。优先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设置点位,站点周围200米范围内应以居民住宅、宿舍楼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为主。不得将点位设置在城市人口密度偏低、位置相对偏僻、周边没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地方,比如公园、景区等。总之,就是要让我们的噪声监测数据,和老百姓对声环境的切身感受相一致。
 
  三是以数智化充分赋能噪声监测。噪声自动监测诞生之日,正是数字化、智能化蓬勃发展之时。现在布设在地级及以上城市的4005个监测点,天生就自带数智化基因,它们既是自动监测站,也是智能监测站。这些监测站点配备了声源识别模块,能自动识别追踪虫鸣鸟叫、人为活动等不同的声音“密码”,不仅能测噪声的分贝数,还能知道噪声从哪儿来,能够更精准支撑噪声污染防治。
 
  目前,河北、上海、安徽等地在官方网站公开了噪声自动监测实时信息,其他地方也在积极推进噪声监测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加强声环境监测与评价,推进噪声声纹数据库建设,提升噪声来源解析能力,为切实解决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提供更有力的监测支撑。
 
  谢谢。​​​​
 
  原标题:综合施策解决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答问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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