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财新周刊记者: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打击监测数据造假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我们的监测数据是真实可信的,谢谢。
蒋火华:对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生态环境部始终高度重视,我想先表明两个基本观点。第一,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的“生命线”。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成效、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保障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永恒的话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生态环境部始终把这条“生命线”紧紧抓在手上,须臾不敢放松。第二,一条虚假的数据,比没有数据更可怕!如果没有数据,决策部门还可以通过其他信息辅助开展管理决策。而如果采用了虚假数据,则一定会误导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虚假的数据,比没有数据更可怕!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我们始终“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搞下不为例!
目前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是可靠、可信的,是与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高度一致的。当前造假问题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排污单位。在自动监测方面,主要是一些排污单位为逃避监管,伙同或指使设备运维方造假;在手工监测方面,主要是在排污单位暗示、默许下,一些第三方监测机构为抢占市场或节省成本而造假。
2022年起,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另外,我部也通过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等方式,强化监测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现和查处。2024年,有两个公开发布的案例比较典型。一个是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弄虚作假。2024年,河南某排污单位在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通过垫高激光发射器、破坏采样管路的方式,造成自动监测数据严重失真,掩盖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罚款59.68万元。一个是第三方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陕西某公司以“包合格”承揽环境监测业务,出具虚假报告222份,获利76万余元,陕西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该公司和责任人员定罪判刑,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治理。这个案例写进了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也是多部门共同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合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从制度、管理、技术、队伍四个方面发力,加快遏制并扭转监测造假态势。一是强法治。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出台,依法压实排污单位、第三方监测机构等各自法律责任,让法律“长出牙齿”;二是强严管。继续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持之以恒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以高压震慑加快实现“不敢假”;三是强技防。建立基于数智化技术防控理念的“源头约束―过程穿透”技术体系,力争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不能假”;四是强队伍。加强基层生态环境队伍建设,确保污染源监测监管事有人管、责有人负,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也欢迎记者朋友们监督。
谢谢。
原标题: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始终坚持“零容忍”(答问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