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等15个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新闻通报会

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等15个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新闻通报会

2025-03-05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3

  2025年3月3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等15个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有关情况。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周碧河作情况通报,厅环评处相关负责人参加通报会并答记者问。中国青年报、中国环境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新闻频道、潮新闻等媒体参会。
 
  会上通报了我省生活垃圾焚烧等15个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修订情况。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断变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环评审批的要求不断提高。我省自2009年开始,陆续制定出台了化学原料药、废纸造纸等13个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并于2016年再次进行修订,新增生活垃圾焚烧、燃煤发电等2个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在加强环评审批指导、提升管理效能、强化源头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照生态环境管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原有指导性文件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调整更新。同时,随着近期环评审批权限的再次调整,更需强化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重点产业上环评审批的指导。
 
  本次修订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深化环评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需要,也是统筹好发展和保护、助力“两个先行”,推动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对进一步统一管理尺度、提升管理效能、加强源头防控、推进重点产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统筹好发展和保护、牢牢守住绿色发展的底线同时,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
 
  与2016年版相比,本次修订主要是对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衔接落实,进一步强化对燃煤火电等污染物排放量高,医药化工、电镀等排放种类多的产业,垃圾焚烧、生猪养殖等社会关注度大的民生行业,以及纺织印染等“浙江特色”产业的审批指导,同时深入落实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的要求,鼓励传统产业进一步提高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治理水平。修订衔接了温室气体排放、新污染物管控、污染物超低排放、环杭州湾区域总氮控制等最新要求,并强化减污降碳、区域削减和总量管理等措施要求。增加了土壤、地下水和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内容,明确相关排放要求,并按照最新管理要求优化部分环境准入指标,新增了环境风险防范内容。总体来看,文件既对有关产业明确了项目环境源头准入、污染物排放管理和减污降碳的具体要求,又提出了鼓励达到的先进技术水平要求,在严格把关的同时高效服务项目落地。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各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要求,统一尺度,加强项目审批把关,并适时对各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执行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及时进行修订,确保与最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相衔接,发挥实效。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等15个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新闻通报会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News-45406.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