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对我市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安全消纳和有效利用,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起草了《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25年3月16日前向东莞市司法局提交。具体提交的途径如下:
1.邮寄至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法规一科(邮政编码:523888);
2.传真:(0769)22314223;
3.电子邮箱:sfjfgyk@dg.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东莞市司法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