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求《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意见的公告,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按照上级相关部署,需加快完善我市相关政策文件,保障空气质量和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征求意见时限缩短至10日)。
总体要求
“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4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5%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清零。
主要内容
1.提升面源污染精细化治理水平。包括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深化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禁烧机制等3方面内容。
2.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污染物减排。包括加强VOCs综合治理、加快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加快涉气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动农业和工业领域大气氨污染防控等4方面内容。
3.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包括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有序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开展传统产业集群排查整治,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健康发展等4方面内容。
4.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包括加快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快推动燃煤锅炉机组升级改造、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等4方面内容。
5.优化完善交通运输结构。包括推动货物运输清洁化、强化新能源车辆推广和汽车排放监管、加快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等4方面内容。
6.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和联防联控。包括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等2方面内容。
7.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包括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等3方面内容。
8.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和经济政策保障。包括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发挥价格税费激励约束作用、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引导等3方面内容。
9.强化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监督、强化信息公开、注重宣传引导等4方面内容。
原标题:关于征求《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