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产业园区 “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
沪环评〔2024〕261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本市产业园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提升规划环评监管水平,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开展2025年度产业园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对已开展规划环评的105个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8个产业基地、产业社区开展“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以下简称跟踪评估),具体清单见附件。
二、责任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上海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高桥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的跟踪评估和联动申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并对各区跟踪评估结果开展抽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各产业园区跟踪评估和联动申报,指导和督促园区做好整改落实。
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是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的责任主体,负责园区落实情况的全面自查,组织提交评估材料、配合现场核查、落实跟踪评估整改,根据评估结果,按自愿原则申请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2024版工作手册的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做好工作经费和技术保障,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跟踪评估工作。2025年2月底前,各产业园区提交跟踪评估材料;4月底前,各区上报跟踪评估工作总结和辖区内各产业园区跟踪评估报告。5月,我局将组织抽查复核并完成反馈。6月,各区综合2024-2025两年跟踪评估及反馈结果,组织符合联动条件的园区开展申请,组织各产业园区制定上报整改计划。产业园区和各区跟踪评估相关材料应通过环评综合管理系统产业园区跟踪评估模块在线填报。7月底,我局将发布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的园区名单。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陈为
电 话:23115643
联系人:市环科院 刘思佳
电 话:64085119-3327
电子邮箱:sjliu@sthj.shanghai.gov.cn
附件:2025年度纳入跟踪评估范围的园区清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