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青集团)近日公告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长青环保能源”)的 100%股权转让给鱼台县华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由鱼台县人民政府授意。12月5日,三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意向,并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 40,100 万元:其中 32,600 万元用于股权受让款、7,500万元用于代长青环保能源偿还对长青集团的借款。该价格仅为协议各方初步协商的意向价格,并非最终成交价格,最终成交价格以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对长青集团的影响(1)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及执行前,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2)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图源:长青集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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