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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惠康酒店游泳池溺死一甘肃干部 纠纷至今未解

2018-12-06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733

海南惠康酒店游泳池溺死一甘肃干部 纠纷至今未解

    去年底,一名甘肃籍干部到海南旅游,溺死于入住的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惠康假日酒店的游泳池。在近3个月的协商解决未果的情况下,死者家属于前不久将酒店方告上了法庭。
  
   2005年11月25日,甘肃省定西市公路管理段党委书记任文库随定西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干部培训班,经香港、澳门考察学习后,抵达海南省万宁市兴隆镇,并于当晚入住惠康假日酒店(三星级)。
  
  据死者亲属描述,晚上11点20分左右,任文库与同行的李某和陈某去酒店的露天游泳池,说要游泳。李某和陈某不会游泳,就在岸上休息,不多久发觉任文库不见了,急忙在昏暗的灯光下巡找,*终李某发现任文库已经溺水,并随即将其捞出,一边进行人工呼吸抢救,一边拨打了120报警。后来酒店方才出面组织车辆,将任文库送入兴隆红十字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26日凌晨死亡。
  
  死者亲属称,酒店方开设露天游泳池,却无安全警告标志,连路灯都不开,游泳池一片昏暗,也没有配备足以保护游客人身安全的配套救生、防护人员。同时,明知夜间游泳危险,酒店方也未进行劝阻,游泳池开放时间截至夜间12点,但夜间11点时路灯已灭,以至于寻捞任文库时,都只是借着客房里透出来的微弱光亮,延误了时间。整个事发过程,直到李某报警之后,酒店方才出面。
  
  这种说法,得到事发当晚在场的李某和陈某经甘肃省定西市定安区公证处公证的《调查笔录》的证实。记者从兴隆红十字医院的《病情记录单》上也发现有“(任文库)既往体健,无特殊……于2005年11月26日零时50分抢救无效死亡”的记录。
  
   “自任文库死后至今,酒店方只支付过3000多元的丧葬费(实际花销近7000元),此外不作任何赔偿。我11月27日曾向海南省旅游局投诉,也未得到切实的答复。”提起旧事,死者亲属仍哭泣不止,“文库的死,在穷乡僻壤的定西市,意味着本来家境拮据的一家人的生活来源从此断绝。妻子无工作,七旬老母几乎无人供养,而刚考上大学在读的女儿正面临辍学的命运。我们在甘肃、海南两地几度往返奔波,花销巨大不说,还得不到任何赔偿,而穷人要打官司的话,又少有胜算,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可无奈之下,死者家属方还是于2006年2月22日将酒店方告到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其代理律师根据相关的旅游法规中的赔偿责任测算,认为酒店方须支付29.02万元的赔偿金。但酒店方称“一半都赔不到”。
  
  记者日前联系到兴隆惠康假日酒店副总经理张晋安。他告诉记者,“任文库在酒店的游泳池溺水身亡,确有其事。当地法院、公安局也都清楚。”并也承认露天游泳池开放截止时间是夜间12点,但事发当时,“游泳池(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了。”
  
  张晋安还说,任文库当时是喝了酒才去游泳的,当晚游泳池的水深也只有1.2米,而酒店方是有酗酒不得下游泳池的规定的。后来,想救助已经来不及了,因此这事不能全怪酒店。
  
   “类似的情况在兴隆很普遍,酒店方也不想逃避。我们对此事也感到悲痛,但死者家属也不能‘狮子大开口’吧?因此我们赞成通过司法的渠道来解决问题,到时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张晋安*后告诉记者。

 

摘自人民网海南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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