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晚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盐湖股份)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青海省国资委、控股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国投”)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五矿”)及下属子企业签署了《关于组建中国盐湖集团合作总协议》。
协议约定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青海省政府国资委、青海国投与中国五矿拟共同组建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中国盐湖集团”)。中国盐湖集团注册资本 100 亿元,股权结构拟为:中国五矿持股 53.00%;青海省政府国资委持股 18.73%;青海国投持股 28.27%(前述注册资本与持股比例均为暂定数,最终以中国盐湖集团设立的实际情况为准)。
二是,中国盐湖集团拟支付现金购买青海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 681,288,695 股盐湖股份的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青海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信泽青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国盐湖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 681,288,695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54%),盐湖股份控股股东将由青海国投变更为中国盐湖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变更为中国五矿。
此次6.81亿股股份转让价款暂定为135.58亿元。由此计算,本次收购价为19.9元/股,相比9月9日的收盘价溢价约32%,进一步测算,将由中国五矿控股的中国盐湖集团给对盐湖股份的估值为1085亿元。
图源:盐湖股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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