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炉脱硝系统催化剂更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8353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00000元。
公告如下:
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炉脱硝系统催化剂更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就#2炉脱硝系统催化剂更换项目(招标编号:GN2024-12-6274)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9月2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炉脱硝系统催化剂更换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4-12-6274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8353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000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9月3日 至2024年9月6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原标题:248万!元琛环保预中标合肥联合发电#2炉脱硝系统催化剂更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