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能力,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6日。
《实施方案》指出,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设备,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更新一批、 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整治关键组件缺失、质量低劣、自动化水平低的治理设施,推进企业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提高治理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健全监测监控体系,提升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数据质量,严厉打击监测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升地方大气污染治理能力,深入挖掘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潜力,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实施方案》明确,要排查整治四类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低效失效的情形:
1.治理工艺不适用,去除效率低或无去除效果、无稳定达标排放能力;
2. 治理设备简陋,必要组件未安装,未形成稳定可靠的副产品和消纳去向;建设质量低劣,关键组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管道或相关设施腐蚀、破损严重;自动化水平不高,无控制系统或功能缺失;
3. 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关键组件、关键参数未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污染物治理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
4. 为掩盖治理设施低效失效等问题,不正常运维甚至干扰自动监测,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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