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

2024-05-31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123

  1、推广减少工业固废产生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牵头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宣贯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发布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推荐名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牵头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3、太湖流域产业政策制定。制定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部门:省生态环境厅)
 
  4、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推动“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关停退出。(牵头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
 
  原标题: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www.hbchanyelian.com/News-34885.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