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3—2035年)》(下称《规划》)发布,要求到2025年,海口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比例达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建筑垃圾在线监管率达80%,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300(吨/万平方米)。
《规划》明确,建筑垃圾细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施工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5分类。为补齐能力缺口,2025年内,海口市将在现有秀英区美楠村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美兰区绿色建材新能源建筑资源再生项目的基础上,各新增一套15万吨/年的装修垃圾+施工垃圾分选破碎处理线;琼山区新增一套20万吨/年处理线。规划到2030年,在秀英区西秀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厂新增一套10万吨/年的装修垃圾+施工垃圾分选破碎处理线。
《规划》还强调,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具有规范清运和处置的主体责任,需缴纳相关清运处置费。对未进行分类的建筑垃圾采取顶格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