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中国再生资源回利用协会组织召开了团体标准《危险废物集成式智能贮存装置设计、使用技术规范》技术审查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徐铁城、秘书长唐艳菊出席会议,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研究员姚芝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张颖、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副主任/正高工黄文平、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高级工程师黄潘贤、南京南工应急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范志磊作为审查组专家参加会议,审查组组长由姚芝茂研究员担任。
徐铁城会长发言表示,《危险废物集成式智能贮存装置设计、使用技术规范》是在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相关要求的同时,为相关单位建设和使用集成式贮存装置提供技术支撑。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弘洁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起,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于2023年2月8日审批立项。在正式立项前,协会按照团体标准编制程序召开了立项论证专家咨询会,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既可填补相关标准规范的空白,还可促进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等环节的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经历近1年的时间,在编制单位、业内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送审稿。今天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是一次工作总结,也是一次标准完善提升的机会。希望各位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在行业内发挥积极的作用。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弘洁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油江湖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优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众安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标准编制单位近20余位代表通过线上和线下的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危废部副主任何艺代表标准编制单位介绍到,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不断增长。目前,我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小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占比高,产生的废物种类和危险特性各不相同。然而,“小微”企业一般不具备建设固定式危废贮存设施的场地和条件,因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有害物质泄露、污染大气、土壤和地下水的事件时有发生,具有极大的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目前,全国多个省市开展了移动式危废贮存设施应用试点和示范,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危险废物集成式智能贮存装置设计、使用技术规范》一方面规范了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管理要求,另一方面提升了危险废物贮存全过程的信息化管控。标准的发布可有效填补危险废物集成式智能贮存装置的标准空白,将推动危险废物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迈进,对降低环境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具有深远的意义。
审查组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对标准起草过程及标准主要内容的汇报,审阅了该标准的送审稿及有关材料,经过质询和讨论,通过该标准的审查。审查组各位专家对标准条款内容逐一进行把关,为完善标准内容提供了思路和方向,确保发布后标准的质量。
会后,编制组将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进一步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报批发布。
联系方式: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
李明英 010-83940725/15810169893
原标题:技术审查 |《危险废物集成式智能贮存装置设计、使用技术规范》顺利通过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