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招标人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邯山区分局,建设内容为邯山区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
邯山区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山区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邯山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邯山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邯山区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2.1.2建设地点:邯郸市邯山区。
2.1.3建设内容:邯山区环境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
2.1.4服务期限:项目全生命周期;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按照“整体谋划论证、分批推进实施、资金落实一批、施工建设一批、投产运营一批”的原则,实施主体中标后对本项目以及拟由中标实施主体实施项目进行系统谋划论证,由实施主体负责整体项目的融资,投资,项目投资平衡资源的发掘、规划、整合、争取、归集、运营,以及整体项目的空间规划、区域规划设计的编制申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该项目投资收益由实施主体自平衡,落实《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环办科财〔2022〕6号)中的各项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9 08:30至2024-01-04 17:30(北京时间,下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1-19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邯山区分局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576号
联系人:秦军茹
电话:0310-80150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日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东柳东街267号
联系人:成战勇
电话:0310-3102410
原标题:邯郸市邯山区EOD项目实施主体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