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标准的深入实施,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各地得到高度重视,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历史因素和VOCs废气自身特性的因素,各类企业在VOCs废气收集方面普遍存在系统设计不规范、收集措施不合理、收集效果良莠不齐等问题,不利于“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亟需行业层面出台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加强行业引导。
为及时响应市场需求,进一步规范工业有机废气收集设施,填补行业领域的技术空白,推动企业提高治理水平,树立行业标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兹定于2023年12月11日组织召开《工业有机废气收集设施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审查会,经前期预研并确定由同济大学、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和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等机构牵头承担标准起草任务。会议将邀请行业专家对标准立项文件进行审查,对标准定位、内容框架及主要技术内容等方面给予必要指导。同时,欢迎优秀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本标准参编。
原标题:关于召开《工业有机废气收集设施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审查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