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门头沟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门头沟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扎实推动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立足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聚焦效率引领、科技支撑、机制创新,实施“生态立区、文化兴区、科技强区”战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1],加快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高水平建设首都发展重要门户,谱写“绿水青山门头沟”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协同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统筹恢复重建与功能提升,适当超前谋划布局一批新基建、新产业、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各部门、各领域主动作为,分类施策,协同配合,扎实推进方案重点任务落实。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首都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持续夯实生态本底,不断扩大生态环境容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结合碳排放实际,因地制宜、分类制定各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以产业优化升级为导向,聚焦人工智能、超高清数字视听、心血管领域医疗器械三大细分产业,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发展创新体系。探索山地经济发展新路径,打造多业融合的绿色文旅模式,推动山区绿色发展实现新突破。
突出重点,安全发展。发挥本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持续提升区域绿色发展水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结合区域产业结构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稳妥有序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优化,有效应对化解各类风险,实现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碳汇能力持续增强。区域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明显进展,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区域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取得重要进展。到202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6%[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十三五”末期降幅达到市级要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市级下达目标,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3%[3]。
“十五五”期间,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机制基本健全,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并走在全市前列。区域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突破进展,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重点领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广泛规模化应用,基本形成绿色低碳智慧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和绿色低碳生态产业体系,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达到市级要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2%[4],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全面落实区域功能定位,加快经济社会恢复重建和转型发展
(三)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安全和韧性城市理念及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各层级分类专项规划以及特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项目等。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确保各级各类规划与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建设工程等协调一致。(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四)高水平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持续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园区产业体系。推进园区内老旧厂房和低效楼宇提质增效,打造多元功能的产业孵化区和转化区。打造一批以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为特点的综合智慧能源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多元互补、多能耦合智慧区域能源中心及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五)推动文旅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山地经济特色和优势,积极探索推动零碳小镇、零碳乡村建设,擦亮“门头沟小院”品牌。以西山永定河博物馆(新馆)等示范项目为抓手,打造一批文化传播展示载体,形成一批集中展现绿色低碳示范项目,激发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活力。依托城市更新改造,盘活一批存量低效楼宇和老旧厂房空间资源,打造运营一批特色文创产业园区。围绕“两寺一峰”等景点,从目标、规划、碳排放管理与机制等方面,争创低碳旅游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六)构筑绿色低碳全民共同行动格局。持续开展“七个绿色创建”行动[5],到2025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医疗、教育、民政、商业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全覆盖,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达到20%[6],绿色学校达标率超过70%[7]。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宣传,引导市民购买节能低碳产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绿色出行、节约水电、植树造林,推动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变,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高质量办好永定河绿色发展论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七大绿色创建行动的牵头部门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七)科学开展恢复重建加快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一年基本恢复、三年全面提升、长远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遵循自然规律,坚守“一线两区”,守护好自然生态屏障功能。恢复重建中融入绿色低碳技术,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推广。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增长点和发展动力,实现产业、居住等功能与生态布局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四、强化低碳技术创新应用,构建绿色低碳经济体系
(八)推动绿色低碳技术试点示范。围绕先进低碳技术、低碳领跑者、气候友好型区域及气候投融资试点目标,实施低碳先锋试点工作,开展零碳园区、零碳小镇、零碳乡村等低碳试点示范建设。结合废弃矿山修复、小流域综合治理、水毁村恢复及搬迁安置等工作,积极发展以生态修复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科技服务业。利用废弃矿山、矿坑、矿井等开展碳捕集、碳封存试点。推动建设氢能产业项目试点,探索构建集制氢、研发、应用的氢能生态产业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九)加快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序推进区域内高能耗、高碳排、低产出的产业及项目如期疏解腾退,重点推动一般性制造业企业动态调整退出。以北京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为契机,推动数字产业赋能绿色发展等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三大细分产业,打造长安街西延线专精特新产业集群。协同打造国家级北京京西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标准规划建设“一线四矿”文旅康养休闲区。围绕北京生态领域高端智库建设,搭建“生态文明研究院”。(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试点,提高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加强农田白色污染治理和秸秆基本循环利用,基本实现农膜全回收。加快推动首钢鲁家山循环经济产业园二期、斋堂循环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构建园区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8]。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五、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十一)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坚持节约优先,分批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碳技术升级改造。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提高能源管理整体水平。深挖供热、电力、数据中心、公共机构、居民用能等重点领域行业节能潜力,综合实施供热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网节能降损、绿色高效制冷、高效工业用能设备推广、节能产品惠民等工程建设。强化能源精细化智能化管控与计量,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二)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按照“节能、净煤、减气、少油、强电、增绿”的总体思路,持续调整优化区域能源结构,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实现区域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逐步下降。加快区域内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辖区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9]。(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三)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工业余热、储热等清洁供热模式的开发利用。依托门头沟第二再生水厂丰富再生水资源,在厂区及主要输水管线周边,推动中关村(京西)人工智能科技园能源中心等一批再生水源热泵项目。在公共建筑、产业园区以及居民建筑等屋顶空间,建设一批太阳能光热耦合供暖项目。继续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达到10%以上[10]。(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四)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探索建立区域绿色能源中心,在电网侧鼓励发展新型储能替代输变电设施升级改造,探索利用废旧矿坑开展压缩储能项目示范工程,推动抽水蓄能等重大项目的谋划建设,提升电力调峰互济能力,构建新型绿色电源支撑体系。巩固深化“六大阳光工程”[11],在重点产业园区、关停矿区推动规模化光伏项目建设,新建园区、新建厂房、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12],推动农村公共机构及农宅光伏发电应用。推动生物质发电稳步发展,提升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能力和餐厨垃圾沼气发电能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六大阳光工程”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六、推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十五)大力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到2025年,全区新建居住建筑及政府投资项目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新建建筑中的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55%,其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13]。持续推动公共建筑、老旧小区综合节能改造,到2025年,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13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农房节能改造,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推广使用绿色建材。(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镇街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六)深度推进供热系统重构。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供热优先发展,原则上不再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持续开展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及供热智能化改造,加强大温差换热设备及低温采暖末端设备的推广应用,推进供热管网设施低温化运行。到2025年,实现单位面积供热能耗比2020年下降10%[14]。(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七)着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借鉴北京交通绿色出行一体化服务平台(Maas)模式,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步行与自行车交通为辅的绿色交通模式。推动绿道、休闲步道、骑行道与重点乡村、重点景区、重点园区慢行设施相衔接,打造“砂石坑公园-石龙五期-生态绿廊-南部慢行道”联动南北的生态休闲主轴。加快布局清洁能源汽车充电桩、换电池配套场站,探索包括氢能在内的新能源汽车应用,开展氢燃料公交车和纯电动公交车示范,统筹推动一批水灾受损车辆置换新能源汽车。推动公务用车电动化,除因任务需要、无替换车型和地理环境受限等因素外,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应基本为纯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动具备条件的新增和更新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优先选用纯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到2025年,除山区线路和应急保障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轻型环卫车、轻型邮政车等车辆基本实现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替代。(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依据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八)加强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加强浅山区、百花山自然保护区和小龙门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的分级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及生态修复工程。科学编制永定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增强湿地固碳能力,逐步恢复河湖湿地,研究推进王平湿地等生态项目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推动“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十九)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逐步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持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战略留白临时绿化。加强林业生态系统管护,继续开展森林健康经营、国家重点公益林山区林木抚育工程,提高森林质量。研究种植高固碳能力树种,增加优质乡土植物种植比例,提高林木绿化率和蓄积量。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0.3%,森林蓄积量达到250万立方米,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提高到93%[15]。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2%,森林蓄积量达到264万立方米[16]。(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二十)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土壤培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因地制宜开展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探索开展污水、污泥处置设施二氧化碳及甲烷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七、创新区域低碳合作机制,协同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二十一)加强区域绿色低碳合作。加强区域低碳能源合作开发,推进相邻相近相同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支持区内能源企业积极布局投资域外绿电项目,开展跨区域绿色电力交易。合作扩大绿色生态空间,积极开发区域林业碳汇项目。加强与海淀、石景山、丰台、房山区及河北涿鹿、怀来县等地的跨区域生态协作,利用灾后重建结对帮扶机制,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二十二)探索国际合作。探索建设中德(欧)北京(门头沟)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深化与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组织的低碳政策对话、务实合作。充分利用年度“国际绿色建筑大会”等机会为本区提供宣传和交流平台。积极争取利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等双边和多边基金,开展低碳经济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八、加强双碳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法规政策保障体系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党对碳达峰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强化职能协同。相关区属部门、单位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制定辖区内本行业及本单位工作落实计划,构建区级工作政策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绿色低碳意识和推动绿色发展的本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各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二十四)加大考核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市级能耗、碳排放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科学分配区级考核指标,逐级分解全部重点单位的跟踪监督任务,研究制定区级工作方案。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及时研判发展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动碳达峰各项工作及重点任务落实。加强方案执行过程中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建立实施方案任务落实和目标考核结果的奖惩机制,把双碳工作实绩纳入综合考评范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综合考评办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二十五)提升统计、计量和监测能力。根据市级部门统一部署,完善区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完善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推进碳排放智能化管理,确保数据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二十六)完善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明确区内重点碳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自主自愿减排动力。鼓励企业积极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形成一批绿色低碳的灯塔企业。推动区内存量数据中心改造升级,指导新建数据中心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实现PUE值测量和数据上传。(责任单位: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十七)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与试点示范。利用特许经营、合同能源管理、REITs等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乡村振兴绿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企业研发创新节能低碳技术。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作用,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对标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引导和支持先进低碳技术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入库项目提供更加优质的绿色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依职责分工分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