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实验室”建设是“无废城市”的重要细胞,是贯彻落实“无废城市”的重要载体,是校园和科研院所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为进一步落实南京市“无废城市”建设要求,推动“无废实验室”建设,规范高校实验室、重点科研院所的危险废物管理,11月23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与南京大学共同举办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暨“无废城市”进高校交流会,并与南京大学、栖霞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保集团环境资源公司启动“无废学校”四方共建行动。
本次交流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林富、南京大学校长助理李斌,市生态环境局污防处、执法局、环科院、宣教中心和各派出生态环境局,以及来自全市40余所重点高校和科研单位同志,270余名学校和科研单位实验室管理人员参加线上培训。
会议解读了《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此规范于2023年11月23日正式实施,旨在助力高校、科研院所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会议现场,各方代表就南京大学实验室危废管理模式及实验室三级责任体系的构建,管理人员专业能力的提升,实验室单位安全有序发展等议题展开交流。
会议指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美丽南京、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引导师生主动参与“无废校园”建设与创新,推动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在学校师生的学习、生活中渗透,培育“无废”理念在校园生根发芽。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推动“无废实验室”建设,厘清实验室危废管理短板弱项,并就系统推进实验室危废规范化管理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产废实验室“应纳尽纳”
要充分运用“服务+管理+执法”组合拳,通过网格化管理加大对实验室产废单位的宣传力度,实施信息系统分析研判,推进产废实验室在管理体系中“应纳尽纳”,进一步强化实验室的危废管理。
二是落实责任体系,全面提升人员管理能力
实验室产废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体系,配备专业的环境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隐患巡查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实验室单位的服务和指导,强化和教育、科技、市场等部门的协作,将重点高校和科研实验室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范围,实现实验室产废单位全过程管理。
三是全面贯彻新地标,系统提高技术能力水平
实验室产废单位要充分理解并实施新地标要求,运用智能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认真落实危险废物各环节污染防治措施,将实验室危废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落实落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新地标的宣贯力度,让更多的实验室单位能掌握实验室管理要求,在服务指导的基础上,仍要强化执法,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依法查处。
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前往南京大学实验室贮存点和贮存库现场参观,沉浸式学习了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包装、贮存、转运、运输、处置全环节,工作人员就相关管理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这次交流会既帮助我们提升了实验室危废规范管理的水平,又让我们直观学习到南京大学的先进管理模式,后面更要落实好法律法规要求”,现场实验室管理人员纷纷表示,要积极建设“无废学校”“无废实验室”,保障校园安全。
通讯员|杜敏 汪金宁
编辑|赵彤
策划|石勇 张健
原标题:共建“无废实验室”,保障校园安全——市生态环境局与南京大学共同举办实验室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暨“无废城市”进高校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