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助力双碳,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实现2024年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和使用量冻结在基线值的履约目标,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编制了《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现公开发布。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许可及进出口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于2023年11月24日前组织做好2024年度HFCs生产配额、内用生产配额和进口配额申请填报等相关工作。
该文件适用于 HFCs 生产(含副产,以下同)单位和进口单位, 适用受控物质包括《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公告 2021 年 第 44 号)规定的“第九类 氢氟碳化物”中的 18 种物质。
国家总量控制目标
按照《基加利修正案》有关规定,我国 HFCs 生产和使用的基线值, 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为单位,分别为基线年(2020—2022 年)我 国 HFCs 的平均生产量和平均使用量,再分别加上含氢氯氟烃(HCFCs) 生产和使用基线值的 65%。据此,确定我国 HFCs 生产基线值为 18.53 亿 tCO2、HFCs 使用基线值为 9.05 亿 tCO(2 含进口基线值 0.05 亿 tCO2)。
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要求,国家对 HFCs 的生产和 使用实行总量控制。2024 年 HFCs 生产和使用总量控制目标,应分别 不超过前述我国 HFCs 生产和使用基线值。其中,生产总量控制目标 通过设定生产配额总量实现,使用总量控制目标通过设定进口配额 总量与内用生产配额总量(指生产配额总量中用于国内使用的生产 配额量)之和共同实现。
《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全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