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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加码、预警升级,打响“冬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3-10-26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186

  每逢秋冬季,不利气象因素叠加秋收、供暖等影响,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都会面临空前压力,尤其是在北方地区。为守住全年蓝天保卫战成果,指明阶段性攻坚方向,生态环境部、地方环保单位按照惯例将出台一系列重磅政策文件,立足地方实际情况,提出应对方案。环保在线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
 
  10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 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意见征集已经结束。同往年一样,时间跨度为今年冬至明年春。其中明令要求,山西和陕西需关停4.3米焦炉,并在四季度开展集中性产能推出。此文件一出,山东、河南、河北、山西等化工大省将再次面临限产停产。
 
  年末至年初这段供暖期,煤炭、化工、水泥等高污染、高排放产业需格外重视。日前,工业重省湖北出台了《湖北省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宁夏《2023-2024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工作也已经完成。按计划,湖北将深入推进八大专项行动,力争在年底前完成5071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宁夏将分今冬、明春两阶段进行,针对重点行业,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颗粒物浓度为主要目标。
 
  与此同时,部分城市或出台、或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其中出现了一些明显变化。10月20日,生态环境部公开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亦提到,“各地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理由,随意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提高预警级别、延长预警响应时间”,规范预警启动或解除流程,要求地方有效报送空气质量预报。
 
  《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严格实施差异化管理,原则上不对电厂、供暖锅炉房、小微涉气企业等采取停限产措施,在难以满足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按需对小微涉气企业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停产。
 
  《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预警等级,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30%、40%以上。对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分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污染物年排放总量100千克以下的小微涉气企业,在满足城市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不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
 
  《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重点涉气工业企业逐一排查,确保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非重点行业但属于主要涉气企业的,一并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其他工业企业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采取统一应急减排措施。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不得采取停限产措施。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对预警分级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整体降低了预警启动门槛,减排更严格。新增了对单车污染排放较大的载货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在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停止上路行驶。
 
  另,《济南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常州市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江苏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三年提质方案(2023—2025)》《商丘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的发布,也预示着今年秋冬季,对工业生产及环境保护来说,又将有一场“硬仗”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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