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3日,金陵石化近零排放-固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发布,项目总投资额约2614万元,环保投资261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0%。
金陵石化近零排放-固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金陵石化近零排放-固废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在金陵石化自有工业用地上,对热电部锅炉增设固废掺烧设施单元,将干化污泥和煤粉混合掺配,利用金陵分公司现有热电锅炉进行焚烧,实现生化污泥的协同处理,处理污泥1500t/a;在炼油三部氧化沥青装置北侧现有卧罐拆除后的空地上新建一套浮渣、油泥减量化处理设施,采用“超声波+离心+干化”工艺对油泥、浮渣进行减量化处理,设计处理规模5t/h(36000t/a,其中处理浮渣32000t/a,油泥4000t/a),处理后干油泥委外量降低至3025t/a。
建设地点: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厂区内;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额约2614万元,环保投资261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0%。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本项目位于金陵分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金陵石化为南京市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水废气通过总量平衡后在金陵分公司厂内平衡后,不增加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废气主要有固废掺烧单元的锅炉烟气、浮渣油泥减量化单元的干化废气及缓冲罐废气和堆场或地斗等无组织废气。锅炉烟气依托现有锅炉废气的处理装置处理,干化废气及缓冲罐废气经新建的“碱洗+水洗”洗涤塔预处理后送往厂东片区VOCs提标改造设施(RTO装置)处置。根据预测分析,正常排放时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含油废水及废气处理废水送至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含油污水罐中罐+两级气浮+曝气池处理后,出水中一部分经MBR装置处理后回用,其余部分进入三级生化装置处理,出水中一部分送污水深度处理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其余部分达标排入长江。通过隔音减噪措施,本项目生产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废排放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技术改建类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经有效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新增废水废气通过总量平衡后在金陵分公司厂内平衡后,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改造后金陵分公司可实现减排约1500t/a的一般固废及980t/a的危险废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025-58970657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
邮政编码:210009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电话:025-85600560;传真:025-85600560
Email:547041930@qq.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原标题:总投资额约2614万元 金陵石化这一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