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是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落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2022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的通知》,指导地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为加强各地交流互鉴,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组织地方推荐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现以“推进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实施”为主题陆续发布。
永州市位于湖南省南端,是湘江发源地,素有“锦绣潇湘”的美誉。近年来,永州坚持生态立市,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高质量发展全局纵深推进,连续两年实施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实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工程,构建起“1+N”的绿色发展体系,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明显的美丽永州建设之路。
以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强优势补短板
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实施城乡污水处理提质扩容项目,完成宁远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建设,启动河东污水处理厂、祁阳东江和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1%,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21年提升5.45个百分点。新建完成6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现了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60个建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2021年提高5.2个百分点。加快推进祁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
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一体化推进,统筹解决区域流域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实施东安县历史遗留含锑、含锰废渣风险管控项目,6个废渣区域全部得到有效治理,有力消除了历史遗留风险隐患。推进白水河综合治理项目、湘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湘江中心城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22.8亿余元。加快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新建3个有机肥厂,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4.5%。
不断厚植自然生态优势。全力打造“一江两岸烟雨潇湘百里生态走廊”,高质量实施湘江流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年均完成人工造林20万亩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3.37%,全市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两项核心指标连续五年实现双增长。全面推进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工程,成功打造样板示范工程,全市湿地公园总面积2.64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
加快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推进实施永州市滨江新城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成功申报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迈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从理念走向具体行动的关键一步。启动实施双牌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项目,努力实现生态旅游和绿色产业融合发展。
以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助推美丽永州建设
将生态环保项目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连续两年将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写进市政府工作报告,逐个项目明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每月进度、评价标准,与经济发展重点指标同调度、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了全市上下同心、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将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作为美丽永州建设的具体实践。聚焦优化生态安全保障、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从建设、治理、保护、发展着手,切实筑牢绿色发展基础,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永州。
将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生态环境保护没有捷径。永州市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攻坚,通过持续深入推进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能力、治理水平、保护力度大提升,推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2年,永州市国控断面地表水水质排名全国第12名、全省第1名。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实现全市域达到二级标准,没有出现重污染天。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未发生重大土壤污染环境事件。
原标题:推进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实施⑧: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助推美丽永州建设